继承权丧失(继承权丧失的原因)

admin 2024-05-08 82次阅读

继承权丧失的条件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法律分析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继承人在下列情况下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法;民法典在规定继承权丧失的同时,对于上述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但只要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对其表示宽恕或者在遗嘱中仍将其列为继承人,其丧失的继承权即可以恢复三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1 第一顺序配。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若被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

规定继承权丧失制度,是为了防止继承人之间为财产而相互伤害,保障继承的顺利和谐进行有下列情况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只要实施了杀害行为,不论是否实际把人杀死,都剥夺其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继承权丧失

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

继承权丧失(继承权丧失的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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